鹤山市碧桂园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制度
2021-09-16
(2021年修订)
手机作为一种移动即时通讯工具是科技进步的产物,是社会文明的标志。然而,由于手机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,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,有的传播不良信息,有的沉迷短信聊天,有的甚至用作作弊工具,冲击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,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生活,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,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。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,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,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全面发展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 总则
1.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、使用手机,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,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、生活习惯。
2.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,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,按不同情况视其情节处予以纪律处分,同时,责令学生写出书面检查,并通知家长填写手机扣留单,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,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;违反手机管理规定的学生,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。
3.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,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,并及时送交班主任或德育处,填写手机扣留单,并按上述第二条进行违纪处理。
二、细则与处分
1.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场所、任何时间携带或使用手机。如有违反,第一次责令写出书面检讨,并通知家长填写手机扣留单,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,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,同时给予通报批评,并扣行为规范5分/人次,同时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。第二次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,给予严重警告处分,同时与家长、学生签订手机使用协议,并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,处分结果记录在学生学籍档案。
2.禁止在各类考试期间携机进入考场,一旦发现,考试作零分处理,给予记过处分,扣行为规范分5分/人次,并按上述第一条进行处理。
3.严禁在校园内用手机等各类充电器充电,一旦发现,收缴相关物品,并对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。
4.本规定所有扣分纳入学生行为规范管理、班主任月考核、文明班考核。
三、 服务与保障
1.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通讯,由学校与电信部门配合,统一安装固定电话提供通讯服务。年级组、班主任在必要时,为学生提供通讯服务。特殊情况需带手机的学生,将手机交班主任保管,放假期间领取使用。
2.德育处、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,让学生认清利弊,切实解决思想症结,明确学校在教学区、宿舍区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;同时,学校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,以取得家长的认同和配合。